

政策通知
关于征求《黑龙江省技术经理人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意见建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省科技厅制定了《黑龙江省技术经理人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2月23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省科技厅。
联系电话:0451-82628432
电子邮箱:cgzhec@126.com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2月14日
政策全文
黑龙江省技术经理人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文件精神,加强我省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懂科技、懂产业、懂资本、懂市场、懂管理”的技术转移人才,推动更多成果生成企业、形成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备案对象
备案对象为省内从事科技成果的挖掘、培育、孵化、熟化、评价、推广、交易,提供金融、法律、知识产权等相关服务,促成科技成果在黑龙江省内转化和产业化的人员。
二、备案条件
(一)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在成果资源、政策法规、科技投融资、产业需求、企业孵育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
(二)有可依托的工作单位(如高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科技型企业及专业化服务机构等),并有两年以上的科技成果转化经验。
(三)近两年作为主要人员完成或促进至少两项科技成果在省内落地转化,累计经济效益达200万元以上;促成省内落地的技术合同5项(含)以上、累计成交额1000万元(含)以上,并在“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系统”完成登记。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四)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背景为理工科、管理、经济、法律等。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无犯罪记录。
三、备案程序
(一)提交申请
申报人根据省科技厅通知提交备案申请及材料至所在市(地)科技局,包括:加盖单位公章的《黑龙江省技术经理人备案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诚信承诺书、转化证明材料等。市(地)科技局审核后,向省科技厅提交推荐名单和相关申报材料。
(二)审核评价
省科技厅委托第三方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重点评价申请人员促进科技成果省内落地转化的工作成效。
(三)公示备案
经科技厅党组会议审议后,对拟备案的省级技术经理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通过后,省科技厅发布备案名单,并颁发加盖省技术市场办公章的技术经理人备案证书。
四、日常管理
(一)省技术市场办为省级技术经理人备案证书统一编号,有效期为3年,到期提前半年申请换证,并提交近3年工作绩效情况报告。省技术市场办根据绩效决定是否顺延有效期。
(二)省级技术经理人应积极参加省内项目路演、成果对接、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并在所属单位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省级技术经理人可以参加黑龙江省自然科学系列职称评定。
(四)省级技术经理人备案及工作情况纳入省级以上技术转移机构、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平台载体的绩效考核。
(五)省级技术经理人每年底向省技术市场办提交工作报告,涵盖成果挖掘、技术需求凝练、转化成效等。
(六)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鼓励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结合实际开展公益性技术经理人培训,培训方案需报省技术市场办备案。培训单位向考核合格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可作为申报省级技术经理人备案的佐证材料。
(二)技术经理人与委托人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或按约定申请仲裁。无约定且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本办法由省科技厅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西安3月18日—21日、重庆4月22日—25日
完成以上三班培训获得知识产权工程师(高级)证书
仨班以上同报颁发知识产权工程师(高级证书)、9折、5班同报8折优惠

发布招聘信息、产品介绍信息或文章
发至:912537216@qq.com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知情会 ,如有侵权请即使联系进行删除
文章标题:可参加职称评定!黑龙江拟出台省级技术经理人备案管理办法,目前已有18个省市开展技术经理人职称评定
文章链接:https://cczc.com/17903.html
更新时间:2025年02月16日
本平台部分文章为来自其他作者的作品分享,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 本站标注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黑龙江这波操作666,技术经理人备案管理办法要上线,简直是给人才开了一扇窗!期待这些“懂市场”的人能带来更多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