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海淀区市监局外聘专利预审员工作经费其他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据公告显示,本次采购项目金额为167万元,服务需求包括:
对生物医药、新材料及相关领域专利预审案件,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进行预审审查服务,以及相关辅助工作,如数据的整理、收集、撰写数据分析报告等。审查质量及审查周期需满足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的《专利申请预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
专利预审案件数量不少于5000件,或审查总量不低于中关村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案件年接收量60%。
组建至少6人的专利预审员团队(名单附后)担任采购人专利预审服务人员,驻场中关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负责审查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专利预审员,需为新材料或生物医药相关理工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负责审查外观专利申请的专利预审员应为设计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需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业务上岗培训,并取得上岗证书或考核合格等资格文件。
4.1.1 开展对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外观专利申请案件的预审工作,包括提交文件的形式审查、明显创造性审查、是否涉嫌非正常申请的判断;
4.1.2根据审查结果撰写审查意见通知书等文字性审查结论;
4.1.3 就审查结果与申请人、代理机构进行协调沟通;
4.1.4 派驻工作人员每日接听专利预审咨询电话;
4.1.5 协助处理专利预审的其他事物,如相关数据的整理、收集、数据分析报告等;
4.1.6 开展专利预审相关对外培训工作(至少每年3场)。
4.2 上述工作的进行应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流程、工作原则、方式等进行。
4.3 上述案件的技术领域主要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批复给中关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分类号的范围,甲方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对上述技术领域适当进行调整。
4.4 因专利预审工作具有延续性,应至少提前一周进驻中关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进行工作交接。合同履行期届满,应积极配合与下一年度成交供应商进行交接,最迟应于合同履行期届满两周内交接完毕,交接完成作为项目验收合格条件之一。
4.4.1 交接原则为,至本合同开始履行之日,专利预审案件尚未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快速预审通道的,原合同履行方应向交接清楚预审审查进程,并负责告知有可能影响预审结论的信息及其他情况。
4.4.2 已经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快速预审通道的案件,由于原合同履行方原因或其他原因,出现的新情况,应协助甲方进行后续处理。
4.5 因专利预审案件交接问题产生的延误、失误、失职等,造成专利预审案件未正常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快速预审通道或其他损失的,按照签订合同规定进行处理。
4.6能够达到采购人相关岗位的工作标准和要求,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
[海淀区]海淀区市监局外聘专利预审员工作经费其他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11010824210200037516-XM001
二、项目名称:海淀区市监局外聘专利预审员工作经费其他服务采购项目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45号贵宾楼一层
简要技术要求:海淀区市监局外聘专利预审员工作经费其他服务采购项目
联系方式:王博男,010-88501340-824
中小企业声明函北京智造大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pdf
全电子化-竞争性磋商——海淀区市监局外聘专利预审员工作经费其他服务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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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电子化-竞争性磋商——海淀区市监局外聘专利预审员工作经费其他服务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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