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冬至日,相信大家都知道了,专利层面发布的几大文件,已经引起了大家极大关注。
其中有最新版本的专利审查指南2023版本,更是重型武器,并且选择在2024年1月20日生效。
小编看了下,那一日,正是 大寒 之日!
也就是说,在今年冬天我们需要考虑政策的变化,也就是最大需要面对的事情,而这个事情,小编重点谈两个,也是十分关键和影响深远的事情,一个是非正常,一个是实用新型的创造性。
先说非正常。
这一次修改的法律条文,已经把非正常的高度空前提升了级别,以前可能还只是行政事务,这一次,可以直接用非正常来进行审查了,这个非正常,可能会涉及到专利的多个阶段,足见对这个事情的重视。
我们不妨看看,这个非正常在新的政策中的变化和份量。
非正常,主要是细则里头的第十一条,这一条是这么说的。
第十一条 申请专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提出各类专利申请应当以真实发明创造活动为基础,不得弄虚作假。
两个“应当”就是响当当了,当头棒喝!
有了这一条,后面的审查指南就可以细化和参照实施了,怎么实施的呢?
涉及到初审、实审、驳回等各个阶段,甚至还有罚款,这个政策的力度是空前了。
这是初审阶段,无论是发明、还是实用新型,或者外观,都有第十一条的规定,也就是说初审,可以判断你不通过的。
这是驳回阶段,也就是第十一条可以成为驳回的理由,以前还是让你撤回,现在给你审查,然后给你来个驳回。
而即使授权了,人家还是可以通过无效宣告,来利用第十一条,作为无效宣告的理由,也就是这个第十一条贯穿到了各个阶段。
(细则)第一百条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违反本细则第十一条、第八十八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予以警告,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当你非正常申请专利,甚至用来做不好的事情的时候,还可以罚款。
(第八十八条 专利权人不得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等手段,作出开放许可声明或者在开放许可实施期间获得专利年费减免。)
顺带看看 第八十八条。
而这些都是来来自于昨天同时发布的《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规定(2023)》。
非正常再次重申:
第二条 提出或者代理提出专利申请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遵循专利法立法宗旨,恪守诚实信用原则,以真实发明创造活动为基础,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实施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
好,这是对非正常的一个政策回顾,我们再来看实用新型的创造性审查。
具体参见《专利审查指南2023》第459页,依据是22.3条款。
这一段文字可以好好看,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把握,可以有个尺度,也就是实用新型的创造性低于发明,但并不是不审查,或者说对一些明显不够力度的实用新型,而任其授权。
非正常和实用新型创造性两个大问题,如果你感兴趣呢,不妨参与今晚的直播交流,感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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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非正常升级,实用创造性,专利审查指南2023版两大看点,你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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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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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审查指南2023版的变化让我感觉政策越来越严格,非正常申请的关注度提升了,再也不能心存侥幸!接下来,审查要小心翼翼,创新的路上不能走歪哦~